记者7月23日从甘肃省纪委有关部门获悉,全省行政监察机关行政监察证换发工作将于8月20日全部结束,新版行政监察证随后投入使用。 甘肃省监察厅此次换发新版行政监察证是为了适应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监察证的管理,切实维护行政监察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换发工作从7月15日开始,省监察厅要求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严格审核换发人员情况,从严掌握行政监察证发放范围,对违规申领和使用行政监察证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换发期间旧版行政监察证继续有效使用。8月20日以后,所有旧版行政监察证将废止并收回销毁,仍使用旧版证件从事行政监察活动或不亮证执行公务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其行政监察行为,并可向省纪委监察厅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举报,举报电话:0931-8922448。 新版行政监察证正面为持证人基本情况,增加了国徽图案、证件标题、使用有效期、防伪二维码、防伪底纹等内容,使用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核验持证者身份信息并获取监督举报电话;背面为红黄过渡色,印有国徽、长城图案和“行政监察证”、“甘肃省人民政府”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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